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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单位测评

    信息发布者:fanxunian518
    2017-02-21 20:54:45   转载

    兰州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单位测评

    12种行为影响单位测评

      每日甘肃网1月23日讯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1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后,兰州市将把单位所属车辆及人员交通违法情况作为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指标,把12类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单位测评考核体系。

      据了解,纳入文明测评体系的车辆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乱停放、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鸣号、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电动车违法行为、行人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机动车无证、酒后、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重点违法行为。

      兰州市要求,各县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管理,严格教育要求所属车辆和人员带头守法、自觉遵守,制定完善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以及交通违法追查处理制度,严格监督落实,切实管理好自己的人和车,带头争创无交通违法、无交通事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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