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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正式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信息发布者:fanxunian518
    2017-02-21 20:48:08   转载

    每日甘肃网兰州2月20日讯(记者 韦德占)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平竞争的审查对象、审查时限、审查方式和审查标准,建立了我省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根据《意见》,从2017年起,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2017年底前完成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出台。

      《意见》提出,要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政策措施时,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主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并落实审查程序。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

      《意见》明确了审查对象为,要求对全省各级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意见》明确审查方式为,规定地方性法规及草案,由政府法制办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提交本级人民政府或人大审议;以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文件起草牵头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提交本级人民政府审议;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将审查报告与文件一并送至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会签;以单独部门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政策制定机关开展自我审查。政策制定机关在自我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征求同级发改(价格)、商务、工商及相关部门意见。

      为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落到实处,《意见》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竞争政策;三是完善政府守信机制;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五是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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